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活动制度

作者: 时间:2019-11-18 点击数:

教研活动是促进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专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和规范教研活动,使教研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研活动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进行。教研室主任一般应由具有较高职称和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

二、教研室主任的工作对学院院长全面负责。每学期末应向学院提交学期活动总结,开学初提交活动计划。

三、教研活动围绕以下工作进行

1. 研究和讨论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向主持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提出修订意见。

2. 研究和制定课程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开学初向学院提出学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

3. 组织开展评教评学活动、教学观摩活动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

4.组织开展对课程的重点、难点、教材处理、教法和实践活动改进以及其它教学改革的研究和讨论。

5. 制定教师进修计划,组织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和科研活动。

四、教研活动由教研室主任召集并负责对教师出勤进行考核。

五、教研活动一般两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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