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制度

作者: 时间:2021-02-25 点击数:

为进一步改进会风,规范各类会议,提高会议效率,提升学院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

1、总支委员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每月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时可随时召开,也可合并进行。

2、工作例会。每两周一次,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

3、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每月一次。

二、会议主持

1、总支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两周一次的工作例会由学院院长主持。主持人因故不能主持会议,则委托学院其他领导负责主持。

2、党员大会、支委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会议时间

1、总支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定于每月第一周周四下午召开。

2、两周一次的工作例会定于隔周的周四下午召开。

3、党员大会、支委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定于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下午。

所有会议遇有学校重要会议或节假日等时间冲突情形,可按照学院通知要求,另行确定会议召开时间。

四、会议参加人员

根据会议性质确定参加人员。

五、会议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总支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

1、研究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绩效目标等综合性规划、计划和方案;

2、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工作、安全稳定等工作的决策、方案和措施;

3、工作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人才引进计划、教职工院内调动安排的审定;

4、教研室主任人选、教学团队组建和其负责人、科研团队组建和其负责人的审定;

5、教工年度考核等次、绩效奖励分配、院级及以上奖励奖项和荣誉称号人选的审定;

6、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购置的审定;

7、其它需要例会研究的工作。

(二)工作例会

1、传达学校工作会议内容,传达学校及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2、讨论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及推进科研工作的意见;

3、讨论实践教学、教师培训、假期研修、对外学术交流等工作方案;

4、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及工作意见、建议,布置安排学院阶段性工作。

(三)党员大会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

6、讨论和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四)支委会

1、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支部大会决议和保证本支部工作任务完成的方法、步骤、措施,并组织落实;

2、研究日常的党员管理、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等各项工作;

3、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讨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情况,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5、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的问题。

六、会议组织

1、总支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及两周一次的工作例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

2、党员大会、支委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

七、会议记录

1、总支委会议由总支的宣传委员负责记录,党政联席会议及工作例会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2、党员大会、支委会,由各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记录。

八、会议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各类会议是学院工作研讨和工作布置的重要平台,院领导应提前做好调查研究,做好教职工意见收集整理,明确会议核心问题,形成学院意见;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做好会议准备事项;全体教职员工主动关心关注学校学院改革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突出重点,提高效率。围绕学校、学院工作重点,特别结合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实际,加强工作研究,注重创造性开展工作。结合月度工作情况,集中会议议题,确保会议精简高效。

3、严格纪律,明确要求。学院例会参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例会。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遵守会议纪律,参会时不做与会议无关事项。

4、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各科室和教研室负责人应及时完成安排工作,具体落实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反馈信息,高效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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